江志冷静关凯伦落泪

2024-01-17 4900 老李船长 澳门日报

中级法院昨日宣判助检江志罪成入狱十七年。江志闻判后表现冷静,获判无罪的律师关凯伦则激动落泪。

 上诉与否仍待硏究

 五十八岁的江志昨日穿着黑色西装、白色恤衫出庭听判。闻判后表现冷静,向代表律师刘耀强点头,然后坐下与刘交谈。关凯伦闻判后激动落泪,多名旁听的律师及亲友均眼红红。关由狱警押解离庭时,江志欲上前握手,但被狱警阻止。

 刘耀强在法院外受访时未有回应会否提出上诉,只谓仍有二十日时间研究判词,并尊重法院判决。被问及江志对判决的看法,他称应由江志本人回应。

 检举人索赔不审理

 本案检举人黄光飞,判词指江志使用公务车接载黄到检察院申领扣押物,提供“一条龙服务”,又教导黄草拟申请书,如此厚待,有违公正无私。江志被指每次见面收取一万元“茶水费”,因这仅是黄一面之词、没有佐证,法庭仅认定江志收到“一定金额”回报。法庭也没有审理黄光飞要求赔偿一事。指出黄是行贿者,依法在案中不具刑事罪行受害人身份。

 思量非本地人行贿

 法庭认定江志,商人夫妇蔡秀英、吴怀珠触犯多项受贿罪,惟本案没有人被控行贿罪。判词指出,本案的非本澳居民,他们原是行贿者,会将判决告知保安司适当处理。案中被江志归档的伪造出生证明案、假结婚案,法庭也会把判决告知贸促局、身份证明局、治安警察局,以便处理案件当事人的身份居留等问题。

 否认全部控罪的江志,曾于首日开庭及最后陈述时表示没有收取任何人“一分一毫”,向来行事光明正大。并声称被本案检举人“诬告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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